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监狱公开遴选电商平台
(二)招标人:广东省揭阳监狱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经费(广东省广裕集团揭阳盈辉工艺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广东省揭阳监狱工会委员会)等
(四)合作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使用后,根据入围电商平台服务履约情况,无重大违约等不诚信行为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广东省广裕集团揭阳盈辉工艺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揭阳监狱工会委员会为广东省揭阳监狱关联的独立法人,每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广东省揭阳监狱主合同的基础上分别与广东省广裕集团揭阳盈辉工艺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揭阳监狱工会委员会签订副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签名后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必须与持证主体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提供持证主体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非授权函);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是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企业门户网站),具有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必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以下1、2或1、3项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公章):
1.电子商务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首次发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前。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3.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八)对投标人资格的限制: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九)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遴选程序
按自愿报名、资格性审查、综合评审、确定入围、公布名单等程序确定1名投标人。
如报名的投标人有2家及以上时,进入评审;如报名的投标人只有1家时,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入围。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后于2025年7月15日17:30前快递至采购人指定的收件地址。逾期不受理。
(四)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10:00。